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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庄刑事律师 丰庄交通事故律师 丰庄看守所会见律师

代码:293213181 时间:2018-06-12,16:08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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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说明

交通事故案例:
2013年9月,陈某与张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机动车一方陈某违法驾驶机动车造成受害方张某受伤。受害人张某未聘请律师,在交警通过检验鉴定后,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,以事故原因无法查明为由未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只出具了交通事故证明书。受害方不服,自己又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,遂聘请了罗律师为其代理该案件,为自己争取权益。

律师代理:

律师通过与张某沟通,了解到该案件事故现场有监控,于是马上到交警对要求查阅相关的监控录像,但交警以监控属于案件的保密资料为由拒绝提供。律师转而向事故所辖区法院申请调令,通过调令调取了监控录像与现场照片和现场勘察图。但监控中交通信号灯的显示情况不明,结合事故证明书记载:机动车提前越过了中心双实线,受害方违反了摩托车应该靠右侧通行的规定。根据以上的证据信息,表明双方各自的过错很明显,责任也很明确,机动车方陈某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,受害人张某遂诉至法院。

法院审判:

庭审中,法官听取了双方的论述综合社会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,认为原被告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,但是被告的过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,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80%,原告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2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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